- 國家發改委將研究制定大型并網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
- 大型并網光伏電站標桿電價有望于近期出臺
- 光伏發電費用分攤成謎
8月3日,國家發改委公布《近期能源資源產品價格改革進展》報告稱下一步,將按照既定的改革方向,研究制定大型并網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完善生物質發電價格機制。8月5日,一位接近發改委的人士稱,大型并網光伏電站標桿電價有望于近期出臺。統一的標桿電價將參照最近批準的甘肅省敦煌市10兆瓦太陽能電廠項目,即每千瓦時人民幣1.09元的基準,但應該會高于該價格。
中投顧問能源行業首席研究員姜謙指出,雖然到目前為止,關于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的一系列說法還停留在傳聞階段,但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此前發改委下發的《關于完善風力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由于風電和光伏發電的種種關聯性,預計光伏上網電價不僅將在時間上“跟風”出臺,而且在內容上也會或多或少地“跟風”。
但姜謙同時指出,光伏產業在某些方面確實需要“跟風”,但由于光伏發電目前的成本不僅遠高于火電等傳統發電方式,就連跟風電相比,也是高出不少。如果光伏上網電價繼續實行類似風電的費用分攤制度,怎樣分攤?分攤費用從何而來?將是監管部門不得不考慮的一大問題。
《關于完善風力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中明確指出,風電上網電價在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以內的部分,由當地省級電網負擔;高出部分,通過全國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分攤解決。以2008年為例,該年全國發電量34334億千瓦時,除去農業等領域的用電,以每度電征收2厘錢來計算,2008年我國從全國電網中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約為60億元。如果光伏上網電價中高出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的部分也通過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分攤來解決,那么60億元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將遠遠不夠。
不過姜謙認為,這一問題國家監管部門或許早已看出,例證是國家能源局新能源處處長梁志鵬近日透露,我國光伏發電尚處適度發展階段,暫不搞遠距離輸送。兩三年之內發電規模可達100多萬千瓦,占2008年國內光伏產能的三分之一左右。這或許意味著在成本相對依然高企,電網設備依然落后的狀況下,我國將適當放慢光伏產業的發展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