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電企業和電信運營商可以經營的三網融合類業務
- 明確IPTV、手機電視集成播控平臺建設和管理原則
- 廣電網絡的政策扶持超出預期
2010年6月6日,國務院領導小組正式通過三網融合試點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我們建議關注以下要點:
三網融合業務分配
第一,廣電企業和電信運營商可以經營的三網融合類業務。
廣電企業開展方面包括增值電信業務,比照增值電信業務管理的基礎電信業務以及基于有線電視網絡提供的互聯網接入業務、互聯網數據傳送增值業務、國內IP電話業務。
電信運營商方面,除時政類節目之外的廣播電視節目生產制作,可開展互聯網視聽書自信號傳輸,轉播時政類新聞視聽節目服務以及除廣播電臺電視臺形態以外的公共互聯網音視頻節目服務,IPTV傳輸服務,手機電視分發服務。
此外,我們認為會明確IPTV、手機電視集成播控平臺建設和管理原則。為保證政治、文化安全,在宣傳部門指導下、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負責IPTV、手機電視集成播控手合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節目的統一集成和播出監控,負責電子節目指南(EPG)、用戶端、計費、版權等管理。在確保播出安全的前提下、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與電信企業可探索多種合資、合作經營模式。
此外,需關注試點地區試點運營商的確定原則。
試點階段分兩部分
第一階段試點(2010年6月一2011年7月)。對第一階段試點工作進行總結,并對試點企業三網融合業務發展、網絡建設和安全保障情況進行測試評估。根據測試評估情況提出第二階段試點方案。第二階段試點(2011年9月-2012年12月)。根據第一階段試點經驗,進一步擴大試點廣度和范圍。
而關于廣電網絡的建設的指導,實際上是確立了第四家全程全網的運營商: 首先,要組建國家級有線電視網絡公司;其次要加快廣電有線電視網絡設施建設改造;第三,加快電信寬帶網絡建設。
而在內容安全和行業監管方面我們認為會延續原有的方式,這主要提體現在二點:第一,網絡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管理責任要按照屬地化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誰審批誰監管、誰辦網誰管網的原則,明確職責分工;第二,積極探索三網融合形勢下黨管媒體的有效途徑。
而更大的看點則是在對廣電網絡的政策扶持超出預期上: 首先,各部門要積極配合;第二,由國家投入資本金,并吸收中央、地方廣電機構出資,采取資產重組、股份制改造、增資擴股等方式整合省級有線電視網絡公司,共同組建國家級有線電視網絡公司;第三,地方人民政府結合制定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