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LED企業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 部分產品免稅政策截止日期為2010年12月31日
財政部近日公告稱,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對有機發光二極管顯示面板(OLED)生產企業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凈化室專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統和生產設備零配件,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財政部的《財政部關于新型顯示器件生產企業進口物資稅收政策的通知》指出,對上述生產企業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自用生產性(含研發用)原材料和消耗品,免征進口關稅,不過仍要照章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財政部還公布了上述免征進口關稅的自用生產性(含研發用)原材料和消耗品清單,其中,部分產品執行進口免稅政策的截止日期為2010年12月31日。
公告稱,有機發光二極管顯示面板生產企業根據本通知免稅進口的物資只能用于本企業的生產建設和設備維修,不得轉讓或移作他用。違反政策規定的企業將被取消享受該政策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