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事件:
- “家電下鄉”從2009年2月1日起在全國全面推廣,各地實施時間統一暫定為四年
行業影響:
- 可實現家電下鄉產品銷售近4.8億臺,累計可拉動消費9200億元
- 4年將帶給電子元件1472億元的收入
財政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宣布,將“家電下鄉”實施范圍擴大到14個省區市,并從2009年2月1日起在全國全面推廣,各地實施時間統一暫定為四年。
據測算,連續四年在全國農村對彩電、冰箱、洗衣機、手機四類農民需求量大的產品實施“家電下鄉”,可實現家電下鄉產品銷售近4.8億臺,累計可拉動消費9200億元。如果按電子元件占整機16%推算,4年將帶給電子元件1472億元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