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違章罰款異地激費在大連試點實行
10月15日,交警支隊還將正式啟用沈海高速公路大連管段交通技術監控系統。目前,沈海高速公路大連段共設置交通技術監控設備20處。
沈海高速公路大連段交通技術監控系統采用高清攝像機視頻抓拍技術,主要對大連管段內超速行駛、不按規定在相應車道行駛兩種違法行為進行自動取證,違法證據直接錄入交通違法信息數據庫。凡開通交通違法處理業務的交警各直屬大隊、支隊中心處罰站、區市縣大隊、機場大隊、海港大隊和鐵路支隊,均可以受理處罰。
今年以來,根據大連市公安局創建“平安大連、公安典范”的工作目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積極回應群眾期待,創新工作思路,經過系統技術的不斷改造和執法程序的不斷優化,在市財政、銀行等部門的配合下,完成了本市跨區域交叉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系統的測試。從10月15日起,在全市交通技術監控系統記錄的非現場交通違法,且罰款金額在200元以下的簡易處罰,交通違法當事人對違法事實和處罰無異議的,可自行選擇在各區市縣,機場、海港、鐵路的交警業務受理窗口及交通違法受理中心窗口接受處理,處罰標準全市統一。新系統運行后,方便了交通違法當事人下一步繳納罰款,只要當事人繳完罰款,違法記錄即可消除。
相關處罰額度為“超過規定時速低于50%的”罰款200元、扣3分;“達到或者超過規定時速50%的”罰款2000元、扣6分;“不按規定在相應車道行駛的”罰款100元。但是,適用于一般程序的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或當事人對交通違法行為有異議的,應到違法行為采集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省內其它城市的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以及高速公路上“達到或者超過規定時速50%”的處罰,只能由交警支隊交通違法受理中心負責受
200元以下電子違章可就近繳罰款
為了有效遏制交通違法行為,各地政府加大投入建設交通技術監控系統,即“電子警察”,用于記錄和處罰闖紅燈、逆行、雙黃線調頭、超速、違法停車等交通違法行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據統計,交警部門非現場執法的比重,已經占全部交通違法處罰數量的60%左右。
當前,隨著公路交通特別是高速公路建設的快速發展,機動車出行率很高,機動車駕駛人在登記地以外被非現場執法設備捕獲的交通違法行為增加。按照以往通行的做法,各地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采取的是按違法行為發生地進行處理的方式,必需由當事人到交通違法行為發生地接受處理。如果車輛在不同的行政轄區有非現場交通違法記錄,只能逐一到各違法行為發生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辦事成本較高。